一個多得恩典的人

  有一天,我默想著:我是一個怎樣的罪人,怎麼也會得救呢?別人得救,好像還有理由;我這個人得救,真是從何說起?就是在這個時候,我想起了主耶穌所說的一個比喻:「一個債主,有兩個人欠他的債,一個欠五十兩銀子,一個欠五兩銀子,因為他們無力償還,債主就開恩免了他們兩個人的債。」(路七:41-42)。

  我就說,哦!我就是那個「多得恩典的人!」我若想起我的罪有多重,我就要感激主救我的恩有多深!我不必因憶起我是怎樣的一個罪人而顫抖;乃要因主救了我這樣的一個罪人而向他傾注我的愛情,也要義無反顧地來向人見證他莫大的救恩!

  我既不是生長在基督教的家庭裡,又從未受過基督教的學校教育。所以,在我得救的時候,我並不知道那就叫作「得救」。那一天,是我重生的一天,是我從一個罪人轉到了神兒女的一天。今天回想到我得救的歷史,雖然已是十二年前的往事,不能確定某種情形,是在某日某時發生,但那諸般的景況,好像還在眼前。所以,我就用今天的話語,來說我當初得救的故事。

  在我未得救以前的二十幾年的歷史中,我好像是與得救無緣、是不會得救、也是不肯得救的一個人。哪知在那些隱隱約約的迷夢途中,神都在暗中有他的安排,好像神把我拉也要拉進他救恩的圈子裡來。

  照我兒時的情形,雖然我不曉得天地之間到底有沒有神,卻習慣了一種祭,敬虔的態度猶如有神的存在。我因算命的瞎子信口開河,說到我將來的命運如何如何,不免自負地想,將來要做一個怎樣怎樣了不起的人。當我每次看見人死了,或者聽見人哭死人的聲音,就不免想到人生是如此終局,就是負有盛名了,又有什麼意思呢?

  當我入武昌女子師範的初時,雖然我仍不知道有沒有神,但是,我總有些畏罪敬神的觀念。我總有點害怕,如果我犯了罪,雖然人不知道,若是有一位神在暗中鑒察了,終竟是不好的。等到學年稍深,知識也稍為多了一點,我就放任起來了。我想:人力總可以勝天。物質文明每每都是因人類的研究才有所進步,哪裡有什麼造物主宰?

  某教員說:耶穌教、佛教、回教三教,名雖有不同,而其旨則一,無非是想拯救世道人心。當時,我極贊成他的話,我以為宗教的設立,必是一些憂國之士,藉口神道以制約人心,使人有所畏懼,才不敢犯罪作惡,哪裡有什麼「天堂」、「地獄」?我的言行如何,冥冥中有誰來管我呢?這樣,我就成了一個心裡說沒有神,眼中也不怕神的人了。

  若就我在學校中的品行說,我從未被教職員記過「過」,就人間的律法說,我也沒有什麼被定罪的事實;就我在家庭親戚中間的情感說,我是特別蒙他們鐘愛的。但是,我的隱惡我知道,我的罪行我知道。不過,在我還沒有知道有神的時候,我是「擔心」地去把罪;當我既認定沒有神之後,我就「放心」地去犯罪了!我哪裡是一個好人?更如何論到准備為人師表?成績雖然好,不過是墳墓前的花草,一種死人的榮耀。僥倖畢了業,道德卻早巳破了產!寫到這裡,我真不能不追悼當年!

  我雖然早年喪父,我卻沒有感覺到無父親的苦處。當我正在實習准備畢業的時候,我就與我活潑快樂的日子告別了,進入了悲愁慘痛的境地:我的母親去世了!雖然我仍不承認有神,但我卻不時地怨天。清貧如我的家庭,本來沒有什麼富貴的享受;但讓我私心自慰地是,母親愛我,我愛母親;母親盼望我能成大器,我也盼望我能事奉母親。一旦母女隔絕,我就不知人間還有什麼比這更悲慘的了!我恨生不逢時,我問天為何苦我?

  我的遭遇既然如此,我消極……消極到了極點。我到保定去服務,與我的一個夫姨同事。她憐愛我,但她並不能減少我的憂悶。當我與她談到傷心事時,都恨不得放聲大哭。那時,我學會了飲酒、聽戲,但不過是強作歡笑而已。這個時候,我不管有沒有神,也沒有犯罪的樂趣了。

  後來,到了天津,好像有很多機會叫我遇得見神,卻因我的硬心與忽略,而終沒有認識他。那時,我是在一家親戚所辦的學校裡教書。課餘,我有時是在書堆裡生活,有時是在人所謂的娛樂中生活。只是我總不能得著真快樂。我的表舅,學粹品端,是我素所敬佩的。他是一名信徒。

  有一天,他見我郁郁寡歡,就勸我說:基督教是樂觀主義的,信的人生活愉快,並且有永生的福份。我不敢面駁其非,心裡卻笑他這樣一個聰明人,竟然也會這樣迷信。他也曾講到不必有憂慮,只要凡事禱告,必得著神的祝福。我好笑地說,若是考試的時候,你不必預備功課,禱告神,神還讓你考第一的話,你的神才算靈。他大概是這樣回答我說:「人有人的本份當盡,神並不祝福懶惰的人。」他又講到主耶穌還會再來的事。   我真以為這太離奇了!耶穌不過是千餘年前的古人,又怎麼會再來呢?笑話!笑話!事後我有時想,他不是一個愛說虛誕無稽話的人,難道真的有這事麼?但是,一轉念間,讓它去罷,管它作什麼!

  我到了一外國女傳教士處去學英文,不久,就有人問我要不要「查經」?我漫然地回答說:「我是為著學英文而來的,我不要查什麼經。」有人勸我到女青年會去聽道,我想,道德在乎自修就好了,到哪裡去聽什麼道?這個時候,我是將「道理」和「道德」混為一談,才有那樣的口氣。但是,我也不敢說那個女青年會必定是講道理,而不是講道德的。

  我有些厭惡教會的女教員。好像她們的裝飾和態度,都使我生出不快的感覺。其實她們都還是樸實的,但是,我不願與她們多有往來,並且勸我的一位朋友,也不要聽她們的宣傳。

  有一天,我和幾個表舅、表姨在一房間裡談話,一個說:「基督教有約束人心的能力,什麼時候,我不能自治了,我也許會信它。」一個說:「基督教施聖餐時,犯了罪的不敢領。」一個說:「基督教有善的有不善的。」我就說:「我欲君子斯君子矣,我欲仁斯仁至矣,何必甘心做宗教的奴隸,受宗教的約束呢?擇其善者而從之,又何必信它呢?」

  但是,我口裡雖然那樣說,心裡卻又是這樣想:為什麼犯了罪的人,不敢吃「聖餐」呢?難道裡面真有什麼?若是我在那裡,我有沒有膽量去吃呢?好像要去試一試,卻又無此雄心,我有點怕,如果聖餐真有什麼的話,以我這樣的一個人,恐怕一領就要出事。(這可證明,我的良心告訴我是一個有罪的人。)

  我又暗暗打定主意,就是基督教的神是真的,我也是不信為好。因為我想,我不信他,他就管不到我了。這一次的談話,雖然許多都是外行話,但是,我的裡面卻不免有些感動了。最後,我仍舊是讓它去罷,管它作什麼!

  在一個暑假內,我碰見了一本《聖經》,揭開就是「創世記」,看了沒有幾章,就說:「這真是怪誕不經之談。」跟著就不再往下看了。

  一九一七年,江蘇女子師範的校長,請我來任學校監事。我想藉此增加一點閱歷,就答應下來。在動身前不多日,一親戚持一份報紙來給我看,並且說裡面有一段與我的前途有關。這一段的新聞大約是這樣說:「南京女子師範的學生,因受音樂教員蔡女士(即蔡素娟)的引導,信仰基督教的已很多,此校不啻是一基督教學校了。並且校長又庇護蔡女士,將來恐不免排斥異己者。」我看了頓有難色。親戚又說:「你不是個信徒,此去恐無好結果。」我遲疑了一刻就說:「信教自由,總不能強迫我所不欲的,合則留,不合則去。」雖然明知不可,但不能不去,免得惹失信之譏。主意既定,就整裝南下了。

  到校數日,始知事實竟與報紙所載的相反。蔡女土帶領學生信教雖有,但校長庇護蔡女士和排斥異己,卻絕無其事。不但蔡女土已辭職,而且校長還告訴我說:「學生的家長反對自己的女兒信教,不免怪責到學校。」又囑咐我說:「最好你防備學生一點,也勸勸她們不要信罷。」我聽了這一番話,真是「正中下懷」了,也就滿口答應說:「我當然勸諭她們。」這樣,我的心懸大釋了。

  真怪!一個音樂教員去了,一個姓鄭的音樂教員來了,卻仍舊是個信徒。她幾時開始注意我的,我就不知道了。但是,到了一九一八年的新年布道會,她就一再地請我去赴什麼顏料坊福音堂的新年大會。這地方就是那位蔡女士工作的地方。她懇切地邀請,我卻詭詐地推辭,我勝過了她,我就不曾去過一次。同事中有人猜我快要信教,並且好像看見我至終要信似的。我極力的否認,就用一句成語對她們說:「謂余不信,請觀來日。」

  就是這年的三月底,南京有鼠疫發生,時局也不大好,學校暫時停課。我與同事數人,護送學生回家,倉卒預備,備受艱難。由南京下關乘民船至鎮江,我坐在船頭,觀看兩岸景色,有沒有神的念頭,不覺往來於我心。浩浩江流,是何人開闢?重重山嶺,是何人堆砌?自然界的形形色色,是何人點綴?我這個人的生存或死亡,是何人管理?

  宇宙之間有許多叫人不可思議的事,有許多超乎人所能做的事,若沒有神,這些事將會如何解決?必定有一位超乎人類以上的主宰。這位主宰必定是大有智慧、大有權能。這位主宰,我就假定你稱之為「神」。我也不經意地問一個學生說:「你信不信有一位神呢?」哦!這一次真是神藉萬物來啟示我,我不能不承認有神。

  這正如羅馬書第一章19-20節所說:「神的事情,人所能知道的,原顯明在人心裡;因為神已經給他們顯明。自從造天地以來,神的永能和神性是明明可知的,雖是眼不能見,但籍著所造之物,就可以曉得,叫人無可推諉。」

  從鎮江到了上海,起初是住在旅館,後來,因同事鄭女士邀我住在她的同鄉家裡,意極誠摯,我乃移居於某寓。某日早晨,我笑對鄭女士說:「你倉卒離寧時,曾帶來聖經麼?」她立即拿出聖經對我說:「我剛讀到某章某節呢。」我順便一看,就看見了羅馬書第二章者28-29兩節:「因為外面做猶太人的,不是真猶太人;外面肉身的割禮,也不是真割禮。唯有裡面做的,才是真猶太人;真割禮也是心裡的,在乎靈不在乎儀文;這人的稱讚,不是從人來的,乃是從神來的。」

  這一段話,有的我不懂,但是,外面、裡面、真的、心裡、靈(當初我作「精神」解)、儀文,這些字眼很合我的心。我想:我平日誤會基督教了!原來基督教的聖經裡面也分別真假,也注重實際呢。可見基督教的裡面,不是沒有理由的。

  鄭女土又讀羅馬書第三章29節給我聽,就是:「難道神祇做猶太人的神麼?不也是做外邦人的神麼?是的,也做外邦人的神。」我想:「神難道也是我的神?我一直以為即使有神的話,若我不信他,他就管不著我。但是,這裡說,他也做外邦人的神。如果他做我的神,我倒不能不注意一下。我所假定的那位真主宰,也許就是這位神罷!」我有點要考察這個了,就對鄭女土說:「以後你每天讀聖經,請讓我與你同讀。」她欣然地歡喜答應了。

  四月初,我要回南京,就向鄭女士說:「我盼望得著一本《聖經》,不過最好是《文理聖經》。」(因我以為聖經雖有理,只是文字不免淺陋,不能使我滿意。我實在是個不明白聖經的人。)後來,鄭女土果然送我《文理聖經》、《官話聖經》各一本,又借我《師生辯道論》一本。我讀了《師生辯道論》的序言以後,頗有幫助,就更有慕道的心了。

  《文理聖經》固然是有了,但是,讀又讀不懂。因為我讀聖經,像看歷史地理一樣,以為從頭一頁讀到最末了一頁,就可以了然於心,那知竟大不然,因此就有點乏味。

  四月底,鄭女士邀我到一位美國教土李女士家午膳(這位李女士,就是那位蔡女士的同工——李曼女士),我力辭不得,到底還是去了。這一次使我又擔心、又怕羞。因為同餐的人中,有兩個是女子師範的學生(有一位成了我今天的同工,何等奇妙!)我想不好了,我雖然還沒有信教,但今天被她們看見了,以後,我在管理上恐怕有點難處,所以很擔心。飯後,只有李女士與我一起談話,勸我信主,我說:「我不懂。」她請我一同跪下禱告,我只好勉強跪下。禱告完了,剛起來,那些人又來了,我真的面紅耳赤,好像這樣跪下是件可恥的事,但是已經跪過了。真的,一個沒有得救的人,是不容易向神屈膝的。

  她們也曾唱詩,是特別為我唱的。中間的幾句,到現在好像我還能聽見,就是一首詩的末了幾句:「我今為你禱告,我今為你禱告,情願我的耶穌,也做你救主!」那時我想:「信不信是我個人的事,她們何必這樣懇切?」哦!到了以後,我盼望罪人得救的時候,我才懂得她們當日熱切的心情!

  作別時,李女土勉勵我回校後,細讀「腓立比書」。我就照她的話去讀,一直讀完了四章。我頂喜愛第一章9-10節:「我所禱告的,就是要你們的愛心,在知識和各樣見識上,多而又多;使你們能分別是非,做誠實無過的人,直到基督的日子。」和第二章1-4節:「所以在基督裡若有什麼勸勉,愛心有什麼安慰,聖靈有什麼交通,心中有什麼慈悲憐憫,你們就要意念相同,有一樣的心思,有一樣的意念,使我的喜樂可以滿足。凡事不可結黨,不可貪圖虛浮的榮耀;只要存心謙卑,各人看別人比自己強。各人不要單顧自己的事,也要顧別人的事。」。這些話,好像比平常所講的道德高得多。(其實裡面還有更深的道理,不過,我當時的程度不能領會罷了。)從此,我就愛讀聖經了。

  我每天必讀幾節聖經,只是我讀完了,並不把它放在桌上——怕被人看見了。現在既然有恆心地讀,按字面,除了些專門名辭典故外,其余也似乎還能懂。不過讀的時候,有時這樣想:「如果這些話是真的,我就應當信;如果我信了,在實際上卻沒有這麼回事,豈不是枉然。」好像要信時(信聖經所說是真的),就有一個聲音說,這是真的麼?

  有一天,讀到馬太福音第十四章25-31節,耶穌履海這段故事,使我驚得幾乎出汗。因為,主耶穌對彼得說:「你這小信的人,為什麼疑惑呢?」這話好像也正是對著我說的。我想:「彼得如果不疑惑,自然能走到耶穌那裡;我如果疑惑,就如何能達到彼岸?」我就跪下,大約如此說:「若是真有神,若是這本聖經是真實的,就求你使我能信這本聖經。」真的,我一起身,我就能信了。我也可以做一個見證說,從那一天起一直到今天,我對於聖經「有不懂的」,卻「沒有不信的」。

  我要學習禱告了,卻不知怎樣「禱告」?有人給我一本《日日禱告文》,我看了以為不適用,因為它裡面所說的,不是我要說的;我要說的,它裡面又沒有。後來我得著了一本《禱告之要》,裡面講一點禱告的道理(此書是引一節聖經,講一點意思。)我得了一些幫助,就略略明白禱告時,可以把心中的話向神說。我禱告時,總是把門窗都關好,這樣做,不是遵行馬太福音第三草的教訓,其實乃是怕人知道了笑話我。

  我也要學唱詩。找誰教呢?就暗暗請那次與我同餐的一個學生,抄了一首詩,並抄了一個簡譜給我。何等的希奇,就是當我唱這首詩的第一節時,我定意信耶穌是我的救主了。

  我今天還記得那天的光景,好像唱:「前有一日,我意立定:信靠耶穌,救我靈魂。」這一句時,我的手是握著的,態度是激昂的,心是很堅定地說,我今天立定了主意,信靠耶穌,救我靈魂!唱到副歌「耶穌洗淨我全罪孽」這句話,我真的快樂,好像是神對我說:耶穌已經洗淨了我的全部罪孽。我不懼怕神了,因為我知道從此可以與神親近了。

  那個時候,我並不知道什麼叫作「與神交通」。不過我自己設一個比喻是:神在那一岸,我在這一邊,中間是一條河,主耶穌好比橋樑、好比渡船,我藉著他才可以到神那裡。今天我接受了主耶穌,我有了到神那裡的道路了。

  雖然在信主的前後,我暗暗的到過附近的禮拜堂幾次。但是,我所聽見的,不過是些基督教超人的道德;我聽看見的,也不過是些基督教開會的儀式。所以,我沒有聽見過「福音」。

  我在我自己的房間裡,定意相信主耶穌的那一天,我只有一句話:我「信耶穌」了。什麼叫「重生」?什麼叫「得新生命」?我沒有聽見過。「信耶穌的人有永生」那句話是聽見過的,不過以為是說,信的人,將來要上天堂享永生的福氣而已。哪裡知道這個「永生」,就是在信的時候所得的「屬靈生命」呢?

  到今天想起來,以為「有永生」不過是「將來上天堂享永生的福氣」,就太不邏輯了。如果說將來上天堂享永生的福氣的話,聖經怎麼說信「就有」永生——而不說「將有」永生呢?如果沒有像神一樣的永遠生命,就將來怎能和永生的神住在永世呢?

  可以說,我是關在自己的房間裡,信了主耶穌做我的救主,我就是在這一天得救的。我這樣的得救,豈是偶然的呢?不!不!我雖然走了許多迂迴的路程,但還是神暗中的安排!他使我嘗到了人生的苦味,不過等我得知世界不是樂土,也不會給人真樂趣。他藉著自然界啟示我,叫我不能推諉說沒有神;他藉著同事引導我,叫我能讀聖經;他聽了那幾個做工的姊妹的禱告,使我能定意接受主耶穌做我的救主。哦!我得救了,並沒有什麼可誇的,我不過是個「多得恩典的人」!

  我信了主耶穌,我在外面並沒有什麼大改變。第一,我不敢讓人知道我是已經信了主;第二,我想我的罪,主耶穌已經洗淨了,我就不必再負什麼罪責了。我雖然承認我有罪,我不能夠勝得過罪;但是,我並沒有神那樣的亮光來定罪的罪,沒有認識自己而恨惡自己。所以,我仍不免放鬆自己的行為。

  還是後來,被神再一次光照的時候,我才知曉我的罪孽高過我的頭,如同重擔叫我擔當不起!因我的愚昧,我的傷發臭流膿!那時,我也像大衛對神說:「我向你陳明我的罪,不隱瞞我的惡;我說,我要向耶和華承認我的過犯,你就赦免我的罪惡。」(詩卅二:5)我也想起我虧負人的地方,就去向人承認,我心裡才得安息。

  我既暗暗地信主,又不敢明明地出去做禮拜,因此,我的心總覺得不平安。有一天,讀到路加福音第十三章8-9節:「我又告訴你們,凡在人面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認他;在人面前不認我的,人子在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認他。」我的心就更不平安了。

  那個時候,我是這麼想:我在人面前不認他,他就在神的使者面前不認我;他若不認我,我怎能得救呢?(因為我以為信耶穌是現在的事,而得救是將來的事,並不知道這裡是認不認的問題。)我就定意要在人面前,承記我信了耶穌。暑假快到了,我因著去留的問題矛盾不已——承認就得辭職,不辭職就不能承認。校長厚待我,月薪不薄,一旦辭去,將何以對校長?又將何以謀生?幾天之內,真是思潮百出,愁緒紛紜!

  某日早晨,且起且思,尚未離床時,忽然中似有一聲音說:「你不肯捨你所有的一切來跟從我?」這樣一再地說,我大受感動,就禱告說:「主阿!我願意跟隨你,求你收留我!」就是這樣,我就辭職了。我當初決定,若有人強迫我信主,我就辭職;誰料到今天我辭職,是因為信了主呢!到底是神勝過我、救了我,我唯有感謝他!

  職是辭了,到哪裡去呢?真不知道何往?乃訪問蔡女士(第一次主動去訪問她),承認我信了主。她同我講到知、行、福三者的大意,又勉勵我:若跟從主耶穌,就應當捨己。臨別時,她說了一句很感動我的話,就是說:「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那時,雖然我還不能懂這句話所指的是什麼,但是,「向後看的,不配……。」這幾個字卻激勵了我。

  南京明德女子中學,是教會所開辦的,有意請我去教學,我就答應了。一到學校裡面,因生活習慣的不同,在形式上,我好像到了一個低落的地步;但轉念一想,我之所以來此,是因著信主緣故,我又何必自憐呢?

  我到了現在,以為信是信了,只因沒有經過教會的試驗,我就還沒有基督徒的資格。轉眼試驗的日子到了(一九一八年十二月),就有人給我一本《要理問答》叫我預備。那知臨考的時候,書裡的問題,我大多答不出。考我的是一位美國人郭牧師,他倒很通融地說:你就說說你是怎樣信的罷。這樣,我倒自由地有得說了。

  最後,我的大意是說,主既救了我,苟有利於主者,雖摩頂放踵亦所不惜(我還不會說把自己獻給主的話)。這位牧師,就打開羅馬書第十三章一節對我說,這就是這裡所說:「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的意思。試驗的結果,說我合格了;那一個主日,他們就接受我做一個信徒。在那一天,我才以為自己是一個基督徒;所以,按當日的情形,我是以這一天為我得救的一個段落(實際上是早已得救)。

  十二年來,我曾兩度北去,兩度回我故省。我昔日所重看的同學和同事,死者死,亡者亡;墮落的墮落,潦倒的潦倒。我真從心裡說,若非主救了我,我何嘗有異於她們?我的親戚頗贊成我如此信仰,在他們想,我是得了基督教的安慰。

  我感謝神!他不但救了我,並且也呼召我做了一個傳道人。在一九二O年的三月,我就離開了明德女校教書的生活,與一位美國傳教士黎姊妹同工。七年之久,我得了她不少的幫助與造就。十餘年來,我雖然度了些波浪式的基督徒的生活,但是,因著神的恩典,他帶領我走了幾段是我所不能走的道路,他使我順服了幾件是我所不能順服的真理。

  最近三年多,我與幾個同工的姊妹,住在上海租來的一座房子裡,雖然在這地上,不再有我們的名譽和地位。但是,感謝主!我的主,他是我的榮耀!他是我的產業!他也是我的安慰!哦,有主就夠了!

  一九三O年十月十七日李淵如於上海寄廬《見證集》


相關資料:

  本文摘自《福音見證集》(江守道等著)。作者即是蔡素娟女士在《暗室之後》第九章所述的卜小姐;本見證與《暗室之後》,雖作者不同,相距約半個世紀,且一寫於上海一在美國成書,然而卻奇妙地相互印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