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堅持自由到享受自由

劉哲沛

  見仁見智

  我在台灣鄉下出生、長大,我們家初一、十五要燒香拜拜,在祖先牌位前、在大小廟宇里求神問卦,是常有的事。猶記得小時候,在我們兄弟姊妹生病時,媽媽偶爾會拿符水給我們吃。

  上了大學以后,有了獨立思考判斷的能力,我發現,台灣民間多神的信仰,有很多极其偏差、違反理性。在這時候,我雖然相信有神,但我所信的,已經不再是多神論的神,我所信的乃是有一位創造宇宙万物的主宰。我認為這是比較理性的選擇,至于如何与這位神溝通,我則認為是見仁見智的問題,因此,我并沒有向任何宗教、理論、學說靠攏。但也因為這樣,我從來沒有机會、也不愿去尋求任何宗教的途徑去接近或經歷神。

  基本人權

  出乎意料的,來到美國學法律之后,我發現自己的“神觀”竟然受到美國憲法的肯定。照我的理解,美國憲法主張:宗教信仰是自由的,不可以強迫、也不可以限制;政治与宗教必須分開,基督教未必优于其他宗教,各宗教是平等,人們有選擇信仰的自由。

  因此,每次在研讀判例,看到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對公立學校,或個別的老師,嘗試把圣經或禱告儀式(公開或私下)帶進校園的舉動,而宣判違憲時,都會拍案叫絕,激賞不已!

  美國憲法似乎印證了我的信仰理念:神乃是個靈,在人心里,信則有,不信則無。一個人要怎樣尋找、想像、塑造或膜拜神,有其絕對的自由,條條道路通羅馬,每一种宗教,不管其表現方式、理論基礎如何,其動机都是勸人為善,無所謂孰优孰劣、孰真孰假。不管你信佛也好,信孔孟學說也好,信道教也好,信基督教也好,只要你認為心靈上与宇宙的主宰溝通了,宗教的目的也就達到了。這是美國憲法所保障的權益,是基本人權的一部份。

  不要也罷

  帶著這樣根深蒂固的觀念,在內人的帶領下,我一頭栽進了生平第一個接触的基督教教會。

  慢慢地參加了慕道班、家庭查經小組,也認識了一些弟兄姊妹,都是感情很好的朋友。如此過了兩、三年,大約在一九八八年前后,教會几乎變成了我唯一的社交圈。

  然而,在我內心深處,感情和理性的沖突也到達了最高點。我無法接受基督教聲稱自己所信的系唯一真神,我認為那是一种唯我獨尊、一廂情愿的神觀。基督教宣稱自己擁有“唯一合法”的地位,要其他宗教讓步的做法,這違反我一貫理性的宗教思想,在我自己憲法的審判上,必須被判敗訴。

  雖然,在感情上,教會已變成了我第二個家,這個愛的環境,委實舍不得离去,但是理智上,我必須維護我內心深處信仰上的尊嚴与自由。

  教會這些朋友的禱告与關怀,已造成我內心重大的負擔,已到不是公開承認耶穌是我唯一的救主,就是离開教會以避免內心掙扎与困扰的地步。

  我發現,我進出教會這么久,但我并不屬于這一群人,教會的人只是把我當做“傳福音的對象”,給我太大的壓力!我不認為他們可以忍受一個人來教會好几年,竟然還無法融入他們最基本的信仰,被他們同化成基督徒。我真是苦啊!沒想到來教會尋找心靈的平安,竟然引起內心這么巨大的爭戰,這种信仰不要也罷!

  由上而下

  一九八八年年底,理智終于戰胜了情感,我定意要离開教會──一個我已固定參加聚會兩、三年的家,為著是保住那憲法所保障的“宗教自由”。

  那天,我非常傷心,在回家的路上,竟然掉下眼淚。我向神提出抗議:主啊!為什么我尋找,不能尋見;敲門,你不為我開門?我既在教會進出兩、三年之久,還尋不見你,罪不在我。不是我不愿意,乃是你不能,是你無法解答我內心深處的疑惑……

  當晚,我一個人在家,想到要离開已經有了感情的教會,心中依依不舍,于是再次從書架上尋了宗教比較的書。很奇妙的,神竟然藉著“你為何要信”這本書中的一句話,開我心竅,使我突然豁然明白“在世界上一切偉大宗教領袖中,只有基督自稱是神”,原來基督教之所以异于其他宗教,乃在于這是一個啟示的宗教。

  我領悟到:基督教所信的神,透過了耶穌,道成肉身,親自來到人間,在歷史上把自己顯明出來。基督教是神變成人,神來找人,其他宗教則是由下而上,人努力往上尋找神。這二者在道路和方法論上,有极大的不同。

  我也明白了基督教認為人不靠神不能自救,其他宗教則認為人可以靠積功德得救;基督教所信的神既是創造宇宙万物的主宰,神自己變成人(耶穌),將自己在歷史中間顯明出來,乃自然、合理、可能的。其他宗教認為藉著人的思想行為可以解決人生的問題,或是可以找到神,于是在自己的哲學、思想、理念下,想像出自己的神來。基督教是真神造人,其他宗教是人造出假神來。

  得享自由

  突然之間,我明白過來:真理本就是絕對的權威,本就有排他性,而非刻意地唯我獨尊。圣經上應許“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的真諦,我終于領悟到了;我發現耶穌是通往神惟一的道路,而不是條條道路通神;我也發現人在耶穌基督里,与神這位生命源頭及主宰聯系時,同時就找到了生命的目的和意義,因為生命就在他里頭。

  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無人能到父那里去……”這話是确實可信的!

  那一夜,我內心的掙扎終于得到了釋放,我在禱告中,將自己的理性、情感和意志,都交在主耶穌手中,我終于從“堅持宗教自由”走上了“享受真理自由”的道路!

摘自《台福通訊》,特此鳴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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