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瑟
在回教世界生活了多年的我,不知不覺愛上了那令人不知所措的大漠。連那風沙炎日、駱駝、牛羊馬驢及黑人回教徒,竟也在多年之后.成為我生命的一部份。
當我看到那些成群結陣的儿童、少年,聚坐在樹蔭下的沙地上,一句句的跟著老師背誦可蘭經;成年人手中一串珠鏈,重复地念著阿拉那美麗的九十九個各字。雖然不是每個回教徒都一天禱告五次,他們的虔誠是有目共睹的。他們嘴里常挂著“阿拉”的名字,常常“感謝阿拉”,生活言行中也离不開“阿拉”,他們實在虔誠。如果說回教徒是實行信仰生活化的,那就一點也不夸張,也不過份。
由于回教徒熱衷于宗教信仰,他們很喜歡談論信仰問題。与他們交往久了,談論的內容更深入了。可是這么多年的交往,即使是最好的朋友,一旦与他們談到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便出現不同程度的沖突与不愉快。到如今我仍然未能成功地把這節經文一次過順利講完。這是痛苦的經歷。
為什么要把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一次講完是那么困難的呢?經過多年的嘗試、反省,我發覺最大的問題是我們的內心深處并不認為神是真的愛世人,尤其是愛回教徒。
約拿逃避神的呼召而不肯到尼尼微去傳福音,他看尼尼微人為他的敵人。從歷史、感情、信仰等角度看,基督徒与回教徒,一般上都不容易接納對方,甚至有的以“敵人”相對。請不要誤會,回教徒絕不是我們的敵人,他們是神所愛的,是有血有肉的人。他們需要朋友,更需要主的愛与救恩。屬于主的人應該主動的以神的愛去受他們、關心他們。
“誤會”是另一個必須坦誠面對的問題。解除以為彼此對敵的誤會是第一步,跟著的大誤會是因雙方不了解對方所信的是什么而引起,持正确的態度去研究對方信仰的人少之又少,牛頭不對馬嘴,傳講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便自然處處碰釘子。
為什么基督徒少研究回教信仰呢?除了以上的原因之外,基督徒多少都抱有“他們不可能相信主”的心態。以致當政府立法不可向回教陡傳福音時,基督徒們便樂得以此為理由,對十二億的回教徒的信仰不聞不問。過去十年,到中國宣教的人有上万,去阿拉斯加宣教的人,比到回教世界中作宣教士還要多。
少人關心,少人禱告,更少人肯前去。億万不曾听聞福音的回教徒,怎能信主?他們連選擇的机會也沒有。
這十二億靈魂的失散太傷神的心。有負擔的朋友們,讓我們一起從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思想,如何把主的福音帶進回教世界。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約3:16)
一、神
猶太教、基督教和回教都是一神論信仰的宗教。有些回教徒認為基督教和回教所信的是同一個神,有的則相信,回教的阿拉与基督教的神是迥然各异。然而在基督教界研究回教的學者中.他們的阿拉觀,居然也出現上述兩种完全不同的立場,實在叫人惊訝。
回教徒的朋支常常友善的對我說:“我們都信同一位神!”為什么他們會這么說呢?他們真的如此相信嗎?他們對于圣經中所啟示的神的認識有多少?作為基督徒怎樣回答他們呢?
贊同:為數不少的基督陡回教學者封回教朋友“我們都信同一位神”的說法均表贊同,他們所持的理由是:
1、阿拉的神性論。從阿拉的九十九個名手可以看出,他与圣經中的神的神性甚為相似。在回教信仰中,阿拉創造世界,并興起眾多偉人如亞當、以諾、挪亞、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約瑟、摩西、大衛、所羅門、耶穌等,均印證了阿拉与圣經中的神有不可分割的關系。
2、從歷史角度看,阿拉不單是回教的神。遠在回教以先,阿拉伯人在麥加的神廟中供奉了三百六十位神,而阿拉的名字也被列在其中。回教教主之父的名字是Abdullah(阿拉的奴仆)。回教創立之前,阿拉与耶和華兩個名子的阿拉伯文是通用的,所以在翻譯圣經時,“阿拉”便成了阿拉伯文圣經中神的名字。阿拉伯人中的基督徒(遠在回教之前)及回教徒,普遍稱獨一真神為“阿拉”。有見及此,這些基督教的回教學者均認為“我們都信同一位神”,基督徒根本不需要和回教徒辯論阿拉是否就是圣經所啟示的神。
3、從“建立福音橋梁”的角度而言,持上述立場似乎有助于把福音帶進回教世界去。
不贊同:否定上述立場的基督教的回教學者則認為,阿拉之神性雖与圣經的神有相近之處,可是,相近不等于相同。神之所以為神是基于本質而非外表。圣經中的神是貫徹始終,昨日、今日、永不改受的神。而可蘭經中的何拉卻是個前后不一、自相矛盾的神。可蘭經一方面教導其信徒奉行《圣經》,特別是摩西五經、詩歌書和四福音的教訓,一方面否認三位一体的真理,即圣父、圣子、圣靈(很少回教徒知道圣靈是三一具神的位格之一)的信仰。認定以圣/父、圣子來稱呼神是褻瀆神的。
“Shirk”(同伴之意)是回教七大罪之首。把任何一個人或一件事跟阿拉連在一起,便是犯了“Shirk”這個滔天大罪。因此,稱神為父又為神立子,對回教徒來說是不可赦免的罪。阿拉伯亙古到水遠都是單一存在的神,沒有一件事可以与他相提并論,也沒有一個人配与他同行,他也不需要有伴侶,當然也就沒有儿子。
回教否定原罪論。強調耶穌并沒有被釘十字架,更否定耶穌死里复活的事實。再者,阿拉在直接和間接兩方面,都否定“神是愛”這觀念。阿拉是單獨存在的,他不需要愛,也不能付出愛,因為愛是有對象的。因此,除了以絕對的權威來統管世界以外,他跟被造界一點關系也沒有。阿拉的九十九個名字中,“怜憫”和“公義”的比重极高,可是,這兩种神性在回教神學中,卻是水火不容、自相矛盾的。事實上,在可蘭經中,除阿拉擁有絕對權威外,其他論据盡是牽強附會、難以自圓其說的。
持否定立場的基督教學者的問題是:“同一位神怎會啟示這么多自相矛盾的‘真理’?”因此,他們均認為:“基督教的神和回教的阿拉根本沒有相關之處。”
朋友,你會怎樣回答上述的問題呢?如許多的异端,回教采納了不少基督教的詞匯,內容和意義卻是天淵之別。不解細節者只觀其外表而不知就里,向回教徒傳福音時,便會走上許多冤枉路,落得灰心喪志。
剛遷到回教徒中間居住的時候,因為無知,經驗幼嫩,在這問題上常与人鬧翻,弄得大家不歡而散。感謝主耳畔的提醒:“贏了辯論,失了人心,益處何在?”自此之后,當黑人朋友說:“我們都相信同一位神”時,我便把圣經中的神介紹給他,讓他自己決定,也讓神自己親自跟他們說話。曾与我多次爭辯信仰問題的宗那,始終不肯接受主耶穌為救主,有一次他因為不滿宗教老師所提供的答案,毅然跑來向我請教,說:“圣經是怎樣說的?”我花了一個多小時与他一起研讀圣經之后,他終于信主了!
綜上所論,加上我一點點的個人經驗,我認為跟回教徒傳福音的首要策略,就是要清楚了解自己作為福音使者的立場,放下個人的主觀看法,以正直的心和真愛向他們陳述圣經的真理。讓圣靈通過神的話向他們顯明他(耶和華)才是那位獨一的真神。
二、愛
“愛”是圣經中一個非常清晰以及重要的信息。就算是慕道的回教徒朋友,只要讀到“神愛世人”、“神是愛”、“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等經文時,或多或少都會覺得這是位充滿愛的神。
一九九零年,我開始研究英文和阿拉伯文的可蘭經。在這本如新約圣經一般篇幅的經書里,我不但找不到一處有關阿拉的愛之經文,我也無法從字里行間感受到“愛”。為了避免被個人感受所蒙騙,我便誠懇地与回教徒朋友分享我的看法。在大漠旁的回教徒,人人手中有一串由三十三顆珠子串成的項煉,按著珠子的號日數三次,就能把阿拉的九十九個名字唸一遍。阿拉的第四十七個名字就是“愛的神”(The Loving One,Al-wududi阿拉伯文)。可是,這名字并不是出于可蘭經,我的回教徒朋友也未曾以此名字來回答我的問題。因為倘若阿拉真的是“愛的神”,整個回教的神學就不攻自破了。
“可蘭經常提到阿拉的怜憫,而怜憫的本質就是愛。”這是我從回教徒朋友那里得來的答案。“有怜憫者”(The one who shows mercy,AI-Rahman)位處阿拉九十九個名字之首。為免不必要爭論,對于這個似是而非的答案,我通常會幽默地回答:“你跟你的女朋友說我愛你,或是說我怜憫你?你想她會覺得這兩句話的意思是一樣的嗎?”愛和怜憫根本是兩回事,愛超越了怜憫。
沒有愛就沒有關系,沒有關系也就沒有責任。所以,沒有愛的阿拉跟受造之物一點關系也沒有,他只是以絕對的權威來擺布人的命運,以諸般苛刻的法則來規范人類,順者生——進天堂,逆者亡——下地獄。
可是,那些法則也是隨著他的所謂絕對權威而改變。因此,阿拉的跟隨者個個都是誠惶誠恐、戰戰競競地過日子,他們對永生一點把握也沒有。
沒有愛心的心是顆怎樣的心?是懼怕、是不安、是痛苦、是迷失、是自私自利、是殘暴,世事万變,天災人禍如影隨形,如果沒有一位全能的神來愛我們,我們又怎能面對未知的明天呢?
大漠邊緣的民族,就是被這种沒有盼望、沒有愛的信仰包圍著。而這种信仰所產生出來的世界觀,也就成了种种社會問題的源頭。因為沒有愛,离婚、再婚、又离婚的情況,比比皆是;因為沒有愛,親子關系淡薄如水;因為沒有愛,孩子生下來沒有人照顧,以致流浪街頭,沿門乞食;因為沒有愛,貧窮、饑餓、病痛、死亡,阿拉全已“命定”(他們所相信),是改變不了的事實。一個毫不認識神是愛的世界是個多么可怕可怜的世界!誰愿意把主丰盛的愛与他們分享呢?
三、世人
除了人是神所創造這個觀點与基督教相似之外,回教的“人觀”跟基督教的“人觀”實有天淵之別。最易引起爭論的,要算是“天父”的稱號,以及“作神儿女”(約一:12)的教導。從可蘭經的角度看,人只不過是奴仆,他的職責就是遵守阿拉的命令、法則。人在阿拉面前完全無權利可談,談人權容易被人誤認有造反之傾向。
回教徒相信命運,阿拉早就預定人的生死、貧富。因此救贖論對他們來說是多此一舉。努力,追求上進也是白費功夫。在大漠,工作机會雖然少,但不肯工作的人卻很多,以至還有很多工沒有人做。在這种信仰的洗禮与指導下,人變得認命,甘于安享現狀。
回教徒對罪怎么看?他們不信有原罪。傳統上,亞當与摩西的辯論印證了他們的“原罪觀”。摩西責問亞當,身為阿拉的杰作,地位崇高,卻弄到被阿拉赶出伊甸園的田地。亞當說,阿拉在創造他之前已命定這結果,他無可選擇,也不能違背阿拉至高的權威,因此罪不在他。回教的傳統認為亞當比摩西有理。經典也說,阿拉已赦免亞當的罪(互相矛盾?)。所以回教說,原罪是不存在的。
回教神學家絞盡腦汁研究“罪”這問題。首先他們嘗試列出不得赦免的大罪。當回教神學家提出七個不得赦免的罪之后,“七個大罪”便成回教界中的迷,也是重要論題。除了“SHIRK”這罪之外,至今他們還是無法達成共識。但他們對于犯小罪卻有一致的看法:犯小罪是不要緊的!因一個善行,念一次信仰宣言,或行一次宗教儀式就可免去上千小罪。為圣戰而身亡,就可直接上天堂。如此一來,“罪”雖占了可蘭經很大的篇幅,卻說不出所以然。
在大漠旁的回教徒相信十二歲以下的人還未“成”人,因此十二歲以下所做的,人不可定罪,阿拉也不會定罪,只有十二歲以后的罪,才算罪。可蘭經沒如此教導,為什么會有這种相信?是否与穆罕默德一生只從原妻有過兩個儿子,而他們都在年幼時去世有關?沒有回教徒敢想像穆氏的儿子有進不了天堂的可能。
大漠上,十二歲以下的小童遭殘酷對待,被人視為動物。社會上一般人認為与年幼的為友是浪費時間。
回教世界的人地位卑賤,生死、貧富,不值得阿拉挂心,因此人也自然把生死看得淡薄。一九九九年二月的一個早上,与我同工的阿都拉問我是否可讓他回家一趟。我讓他回去,他与我一起在青年中心服務社會,他去了一個多小時后便回來了。那天傍晚我們一起下班回家時,他若無其事的告訴我:“早上我回家幫我姐姐埋葬她的小女儿。”
一九九九年三月,一位美藉醫生渡假回來時發生車禍,把一位突然沖出馬路的小童當場撞死。他放下舒服的環境,輕看美好的收入,來到大沙漠,為的是救人,如今,一個純真的孩童竟死在他的輪下。手摸著那已斷气但仍然溫暖的身軀,正值欲哭無淚、傷心痛苦、自責之際,突然一只手搭在他肩上,身后傳來一句似是安慰的說話:“不用難過,這是阿拉的旨意!”說話就是出自那失去儿子的父親。看到這里,你對回教徒了解多少?如果我告訴你車禍之后三天所發生的事,你就可以較全面的了解他們。三天之后,這位美國人被要求賠償三百万當地的錢(即五千美元)。
四、獨生子
“甚至將他的獨生愛子賜給他們”這句偉大、感人的話,是基督徒最愛講的一句話。每逢向人傳福音,分享見證,傳講信息,唱詩歌,看基督教書籍,背誦金句……,這句話常被引用。但你可曾想過這句話是回教用來攻擊基督教信仰的焦點?當我坐在那位回教學者面前听他演講,那位著名的南非辯論家,用大部份的火力狠辣地、無情地攻擊這個基督教的核心信仰。我個人相信他所提出那些似是而非的論調,是大部份基督徒完全不曾想過或從未質疑過的。
回教的先知有近千人,較多為人知道的有廿五位,其中廿三位來自圣經。耶穌是新約圣經中唯一一位被回教接納為先知的。在回教世界里,耶穌這名字一點也不陌生。回教徒也喜歡用先知、或与穆氏有關系的人的名字去命名,因此取名“耶穌”的大有人在。
耶穌是回教眾先知中最突出的一位,他的出生,所行的神跡及教導,連回教徒也得默認,耶穌是超過了穆罕默德。可蘭經說耶穌是阿拉差來的使者,是阿拉的靈,也是阿拉的話。耶穌生來就是先知,而穆氏四十歲才蒙揀選為先知。可蘭經中至少有廿六處經文記載穆氏回答那些要求他行神跡的人說:“我只是人,是阿拉的使者,是來警誡人的。”他謙卑地承認自己只不過是人。在穆罕默德時代,回教徒對新約圣經所記載有關耶穌所行的神跡不單沒有异議,更在他們傳統(Hadith)的記載中記錄了不少有關連基督徒也不熟識的神跡,回教徒亦信耶穌會再來。談到這里,你可能會問:“既然如此,為何回教徒不信耶穌,還反對他呢?”
這問題要從几方面來看。第一,從歷史角度看,穆氏讀書雖少,見聞卻多。康士坦丁之后,在回教躍入人類歷史之前,至少有兩個被判為异端的基督教教派,從小亞細亞被逐,后定居在中東一帶。穆氏對基督教信仰的認識受這兩派影響甚深。這兩個异端的“三位一体”及耶穌的神性、人性這兩個課題誤導了穆氏。回教真正的發揚地麥地那(Medina),在那里猶太人有很大的影響力。穆氏為了一神論信仰上刀山,下火海,他采納了不少猶太教的教導及宗教儀式。甚至有學者認為回教的五大支柱全都來自猶太教。在初期,微弱的穆氏勇敢地站在“一神論”信仰的基督教及猶太教那邊。等到宗教、政治勢力擴大后,發現基督徒及猶太教徒不肯承認他為“最后的先知”,也不愿听命于他,彼此間的關系就破裂。從可蘭經的記錄中我們可窺見穆氏對基督教信仰的膚淺認識,當時的基督徒,無法堅守純正的信仰,是要負一定的責任。
了解回教的人都同意,這是以人為本的宗教;行為為首,信心排后。這种宗教不可能与基督教相提并論。回教完全以人的角度去理解“圣父圣子”觀,因此他們永遠無法明自這三位一体的奧秘。
神有儿子?
圣經說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回教徒就用這節經文攻擊基督徒。他們認為當基督徒說耶穌是獨生子時,就暗示神是有“太太”的!對回教徒來說,說神有太太無疑是大逆不道。因此,在宣教工場中,在大漠邊緣的小鎮里,從老到少,時常問我:“為什么相信三位神?為什么說耶穌是神的儿子?”這樣的問題反映了他們對圣經三位一体的不理解。他們以人的邏輯否定、反對基督教三位一体觀。
回教徒對圣靈也非常陌生。他們誤以為馬利亞就是三位一体的第三位,因而推斷基督教的信仰是相信第一位格的神与第三位格的馬利亞發生肉体的關系后,生出了第二位格的耶穌。近年來的回教學者更認為(英文BEGOTTON,法文ENFANTE)是完全指著獨生子是“性關系所生的孩子”的結果。因此他們誣告基督徒遠离真理,并呼吁基督徒悔改歸信回教。
耶穌是神?
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說耶穌是神子,他也是神。三而一或三位一体怎樣解釋,特別是向回教徒。回教徒學者認為圣經沒有“三位一体”這句話。“三位一体”只不過是基督徒發明的詞句,他們進而肯定圣經沒有“三位一体”的教導。“三位一体”是那些不忠于圣經的人自創的論點。另一方面他們喜歡在一加一加一等于三這簡單數學邏輯上大做文章,取笑基督徒的無知、迷信。基督教護教學者所提出“合理”的解釋,他們一概視而不見。
在回教世界中生活多年,結交了不少朋友,這份友誼為我們闖出了一條与他們坦誠交流的路。有一次与一群中學老師談到信仰的問題,其中一位慣性地拋出一個問題:“你信三位一体嗎?”問了這樣一個難以叫人下台的問題后,他自己也不大好意思,在一起的朋友們眼睛里卻流露出一种探求的目光。看著一副副想要知道我看法的臉,我坦然不違地与這群知識分子細細道來:“一位神倘若沒有話,就是一位啞巴。如果沒有靈,他根本就不可能存在,因為他是靈。”看到他們點著頭听,我又繼續地說:“你們相信阿拉是獨一的真主,而可蘭經是他的話,他本身又是個靈。請問“阿拉 + 他的話 + 靈”是三還是一位。神的話和神的靈如何能与神本身分開?你們自己的經典(可蘭經4:171)說耶穌是阿拉的話,也是他的靈,那是什么意思?雖然圣經中沒有“三位一体”這句話,但約翰福音一章一節說“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即話,這道太初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這道是誰?是主耶穌!他不單太初与神同在,他也就是神。
“那第三位是誰?”我引導他們看使徒行傳第一、二章,他們才明白第三位格的圣靈早已來到。基督教信仰中三一真神的道理,無法從人本理性來解釋。但以上的解釋也開解了一些回教徒的朋友。
明白這道不一定能幫助一個人作出正确的抉擇,只有圣靈動工,人心才會歸向主耶穌。
賜下愛子
神為人預備了一條得救之路,賜下愛子,為世人的罪死在十字架上,叫凡信他的人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回教徒相信阿拉差耶穌來,可是他只不過是一位先知,而非救主,更不相信耶穌曾上十字架,為人死。他們不信阿拉會容許任何一位先知被殺。就耶穌的死而論,他們提出不同的假說:阿拉使羅馬兵丁抓錯了人,或是耶穌雖被抓,阿拉行了個神跡,把耶穌救走,換另一人代替耶穌。為什么回教用那么多假想來推翻一個歷史的事實,其中的原因之一恐怕是他們無法接納穆罕默德如一般人的死,永遠留在墳墓中,而耶穌卻可以死而复活。
可蘭經說:“人的罪不能以一個無罪的人的血來代贖。”阿拉不愿給人一條明确得救之路。他喜歡用那無上的權威隨心所欲。沒有任何法則可以限制他,他是至高最終的決定者。因此回教徒很難接納一個完全不變的救法。他們相信阿拉掌最后的生死之權。
換句話說,回教認為“賜下愛子”成為救主,不單是錯誤(神不可能有儿子),也是沒必要,只有阿拉有權決定。
五、得救的确据
圣經教導有關得救的确据是直接、清楚、明确的。“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這應許不單人人可明白,更寶貴的是神的不變性和一致性的應許。因此照神的話去行,我們有絕對的把握,因神永不失信。
回教徒對這節經文所提出的得救确据甚感不安,因為對“是否得救”這問題,沒有一個回教徒有把握回答。回教徒非常虔誠,對地獄,末日審判,非常認真。因此研究“得救确据”這教義就顯得更必須了。神愛回教徒,我們這些已領受神的愛,有得救把握的人,就該回應神的愛,去愛回教徒,把主的救恩向他們講解。“神不愿一人沉淪,乃愿人人得救。”
為了要達到此目的,我們必須要先了解回教的救恩觀。從可蘭經,傳統記載及回教神學家的著作來看,回教對“上天堂”或“救恩”的教導最后還是從回教神學家拉哈曼(Rahman)的教導為依歸:“回教沒有明确救恩,只有成功或失敗”。尤索·阿里(YusufAli)及皮克賀(Pickthall)是將阿拉伯文的可蘭經翻成英文的權威。阿里譯成“救恩”的經文,皮克賀多翻成“釋放、成功、得胜、正确引導、榮華富貴、昌順”等。
對于天堂,傳統上可蘭經的描寫多以“一個有江河之水在園子下面流過”來形容。在那園中應有盡有,特別是美女不缺,在園中人人可隨心所欲,從來沒有一處記錄阿拉也在園中,回教徒极其向往這地方。天堂對他們非常重要。回教之發源地是沙漠,在沙漠中的人,水是一切,有水就有食物(可种蔬菜,飲牛羊),也就有生命。旅居大漠多年的我,對于他們的“夢”完全了解,但想到這就是億万人最終的盼望時,不免為他們難過歎息,為他們焦急。
可能,最令人不解的是“哪條才是通往天堂的路”?從創始人穆罕默德到今天,沒有一位回教徒對上述問題有肯定的答案。回教徒每提到穆罕默德的名字時,立刻加上一句:“May peace be upon him”或“May Allah grants him salvation”他們認為只提穆氏或任何一位先知(包括耶穌)的名,而不加上這么一句話,就是對先知不敬。我一點也不介意在穆氏的名字之后加這句話,但我拒絕在“耶穌”之后加這句話,為什么?因穆氏需要平安、神的赦免、及神的救恩。但耶穌就是那位提供平安、救恩、赦免的神。
穆罕默德主張,人若常念回教信仰宣言、常提阿拉的名號、一天忠心禱告五次、一年禁食一個月、樂善好施、到圣地朝圣、善待孤儿、照顧寡婦、為阿拉戰死沙場、為阿拉捐獻身軀,這樣,就可免大罪,上天堂。然而,穆氏也說,做不到以上任何一件要求,結果仍有可能被丟進火湖,永遠受罰。按此理論,前一刻所立的功德帶來的應許,可以被后一刻的罪過所抵消。這种信仰,自然不能為回教徒提供任何得救的把握。
如果你問回教徒:“穆罕默德會上天堂嗎?”(在一般情況下,請千万不要問回教徒這种怀疑他們教主的問題)。誠實的回教徒大概會說:“希望會!”
早期的回教徒比較忠于穆氏的教導。隨著日子的流逝,回教徒的理論信仰,變得連穆氏也認不出來。因為回教徒沒法從他們的創始人、他們的圣典里找到任何得救的确据,只好個自尋找上天堂之路。倘若連穆氏本身能否上天堂也有疑問的話,那么,那些跟隨他的人,疑問就更大了,自然就更沒有“得救的把握”了。
回教徒每天禱告五次,每次叫人禱告時都高聲呼叫兩次“come to salvation”,每天講十次“come to salvation”這里充份反映出他們盼望得救的殷切。
在回教世界中有一個神秘而又為人傳頌的傳說。這是個關于“天秤的故事”。回教徒相信,若人的行為好多于坏,天秤便會顯出人的義,阿拉便按天秤的指標判斷此人是否可以上天堂。故事說:一天,有兩個朋友同向天堂之門走去。一個名叫“善行”,因他一生努力行善。另一個名叫“絕望”,因他從不曾用心行過什么善事,他是無望進入天堂的。“善行”知道他得以進入天堂的机會很大,而他的朋友卻毫無盼望,于是對“絕望”說:“朋友,請原諒我這么說,你一生雖曾行過几次善事,但你進入天堂的机會有多大,你是心中有數的。好不好把你那几樣善行給我,這樣子至少你我中有一人能肯定上天堂!”。“絕望”果真把他那少得可怜的善行給了他。不久,他們便到天堂門口,在進口處報上名字,等候阿拉的指示。果然阿拉稱贊“善行”說:“天堂之門已為你而開。”當“善行”轉身要向“絕望”道永別時,阿拉轉向“絕望”說:“你也進來,因我是滿有怜憫的神。”
回教的救恩論是靠行為,再加上阿拉操絕對的主權,這也是令億万回教徒坐立不安的主因。
在尼日利亞有一位回教宗教師也信了主耶穌,主要原因是他透過信件,各問了約十位回教及基督徒領袖同樣一個問題:“我要怎樣做,才可以上天堂?”他一看到答案便決定信耶穌。當回教徒攻擊他時,他說:“十個基督徒都肯定一個真理,而十個回教徒卻給了我那么不同的答案,我該听誰的呢?”真心尋求真理的,可以不用坐立不安,因為在耶穌基督里,可以得著永生的盼望及內心的平安。
摘自[伊斯蘭·基督教·真理],特此鳴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