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在我們腳前的是什麼
當朋友警告我要注意主審判台的信息時,因著良心的驅策,我回到所住的公寓,開始為期四天的查經研讀。
在這期間,哥林多前書第三章深深烙印在我心中,我至少讀了十四遍。
依我之見,這段經文是聖經中論及審判台最有力的教導。
哥林多前書第三章無疑是對哥林多教會整體,特別是針對建立教會的同工說的。
個人的責任
從經文中處處可見個人的責任。保羅教導神的僕人,每一位信徒都必站在審判台前。
這段教導是由於哥林多信徒的屬肉體與不成熟。從他們為飲食所起的爭端便可見一斑。
靈奶與乾糧
保羅責備這些信徒,在基督裡是嬰孩,只能吃奶——單領受別人所得著的東西;而不能吃肉——個人親自研究、體會、應用的東西。
希伯來書五11-14提到,初信者雖然要暍純正的靈奶,但若一直倚靠它,將會導致信徒不成熟,沒有分辨力,且不能結果子。
按照希伯來書第六章的教導,如此不成熟的生命,會攔阻靈命的進深,因為單單倚靠靈奶的人,會把他的基督徒生活建立在一些教師的教導上。
真正的根基
所有信徒的根基,是立在耶穌基督的磐石上(參林前三11)。所有信徒,包括教師及每一個基督徒,都建立在那根基上。從經文中可以瞭解這點:「因為那已經立好的根基就是耶穌基督,此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若有人用金、銀、寶石、草木、禾秸在這根基上建造,各人的工程必然顯露,因為那日子要將它表明出來,有火發現;這火要試驗各人的工程怎樣。人在那根基上所建造的工程若存得住,他就要得賞賜。人的工程若被燒了,他就要受虧損,自己卻要得救;雖然得救,乃像從火裡經過的一樣。豈不知你們是神的殿,神的靈住在你們裡頭嗎?若有人毀壞神的殿,神必要毀壞那人;因為神的殿是聖的,這殿就是你們。」(林前三11-17)
我們若只是停留在討論這段經文中的「你」,是指哥林多教會全體或個人,是無益的。這段經文顯然適用於兩者。
每個基督徒的生命,都是以耶穌基督為根基,正如所有牧師或教師是被建造在使徒和先知的根基上。
關鍵點:那日子
哥林多前書第三章至終的關鍵在於「那日子」。保羅在接下來的一章,更進一步揭露這點,他將主的審判台,與其他信徒對他一生的論斷,及他在公堂上受審(人的日子),作一對照。他的生命及服事,已可坦然面對這兩者的審判。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四3-5)
無疑地,我們已知道,歷代以來所有得贖的人都要一起站在主的台前。
動機會被顯露出來
我們都會在那裡,基督也會在那裡施行審判。除此之外,我們的工作(生命的果子)也會顯明出來。
從哥林多前書第三章可知,我們的工作會以草木禾秸的型態出現——即順從肉體和驕傲而來的一切,它們會帶出錯誤的動機,或屬肉體的作為。
但有的也會以金銀寶石的型態出現,代表那是出於美善的、全然順服、完全犧牲,以及動機純正的作為。
我們在世上的一言一行、心思意念,都要在那裡受審判。
哥林多後書五10:「叫各人按著本身所行的,或善或惡受報。」事實上就是指靠肉體行事。
信徒受考驗
打從我們一信主就開始受考驗,這之中有試驗、也有機會。
恩惠、慈愛、憐憫必須與公義保持平衡。我們領受極大的恩典,但基督的審判台卻是公義。有個學生說:「恩典領你到審判台,但公義卻把恩典覆蓋的一切燒毀。」
約瑟的一生足以證明這點。聖經記載:「耶和華的話試煉他,直等到他所說的應驗了。」(詩一O五19)
亞伯拉罕的一生也有相同的際遇。在尼希米記中,利末人論及亞伯拉罕說:「你是耶和華神,曾揀選亞伯蘭,領他出迦勒底的吾珥,給他改名叫亞伯拉平。你見他在你面前心裡誠實,就與他立約……,且應驗了你的話,因為你是公義的。」(尼九7-8)
在這兩段經文中,「試煉」與「見他……誠實」在希臘原文是eurisko——「藉由詢問而發現或證明」,而在希伯來文是matza——「使之出現」。
生命:我們最大的機會
就某方面而言,信徒在肉身時所有的經歷都可以說是一種試煉。基督徒活著的時候,是滿有機會可以成長、多結果子,而最重要的是要活出耶穌基督的樣式(參弗一4;羅八28-29)。
好好的生活,我們的一生就是奇妙的敬拜,這會使神榮耀的恩典得著稱頌。因為今生的生活,將決定永生的生活方式。羅馬書十四12說:「…這樣看來,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可怕的記錄
我看到腳前一大堆草木禾秸,真是怵目驚心。我知道那象徵了我生命及事奉的總結。還記得我大聲喊叫:「哦,主啊,這就是我服事七年之後所要呈現的嗎?」
數字記錄、打分數總是令人害怕的。當人們報稅、考駕照、交試卷給指導老師時,豈不都有點戰戰兢兢?那時我們竭盡所能的成果,會如何被評估呢?「我們各人必要將自己的事在神面前說明。」
當我花四天的時間,全力研讀有關審判的經文時,我想起,在我青少年時,家父常對我說的話。他總是說:「理查(Richard,雷克的正式稱呼),(我一直被稱為雷克,直到審判的那一刻!)為自己辯護吧!」
我知道他的意思是:「你到哪裡去了?跟誰在一塊兒?你做了什麼事?」我從未欺騙過父親,但心中總覺得他不必知道所有的細節。當我年紀愈長,就愈瞭解他的關心,也愈看見自己蒙他的慈愛是何其有幸!
浪費潛能
李納德•雷文希(Leonard Ravenhill)曾論及主的審判台:「神絕不會評估你的聰明智慧或服事,他會以火試驗你的生命。」
「在神面前說明」,正是我們回應的機會。而信徒真正的「虧損」,是因為我們浪費神賦予的潛能。
基督台前公義的審判,會立下永恆的標準,因為那日子必顯明我們的忠心、生命及工作。
基督的審判台是通過考試,是評估個人生命的抉擇,及立下我們永生的地位。
羅維特博士在「基督徒工人服事」雜誌中寫道:「被寶血洗淨的信徒在神眼中是無瑕疵的,但卻未必人人的服事經歷都相同。神渴望人順服。事實上,基督徒是否愛主,端視其順服與否(約十四21)。救恩能使我們上天堂,但我們手所行的工作卻決定我們到那裡之後的事。」
極需要憐憫
我永遠難忘一九五六年某個春天的晚上。當時我是個剛會開車的高中生。家父買了他有生以來的第二輛新車,那是一部一九五五年生產的雪佛蘭跑車,前頭是黑色,車頂及後面是白色,內部是很美的白色裝璜,簡直美極了!(家父連開這輛車去參加喪禮,都覺得不好意思。)每個人都知道是我挑的車。
有一天晚上,我終於得到許可單獨開那部車去約會。我的女友坐在前座,我的好友和他的女友坐在後座。這部車寬得像艘船似的。當我們經過城市時,覺得神氣得不得了。我很小心駕駛。
在那天晚上我先開車送女友回家,她住在一條很隱密的巷子裡。我小心的停車後,送她到家門口,恪守自己當守的禮貌。
等我回來,我的朋友已移到前座。當我倒車時,不知道他前門沒關好。道路很窄,以致一棵樹卡在半開的車門上,並擦到前面的擋泥板。
直到現在我還能感覺到當時那種胃痙攣,因為我知道回家時,家父會說:「理查,說明一下你幹了什麼好事!」而我只得回答:「爸,你記得我們車子右邊原來的樣子嗎?我不過是加上一些皺紋。」
每個人都要為自己辯護!我們家的車只是個人所擁有的一個貴重物品。當我歸還時,它的確比不上原有的價值。我並非故意的,但卻粗心大意,以致濫用了我的特權。這情形就好像許多信徒永生的景況。